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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初级职称申报的流程
2024-12-17发布, 次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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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报范围
根据陕西省人社厅要求
(一)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。
(二)申报人员仅能选择一个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,不得多重申报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政治、诚信条件
申报人员要承诺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。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。
(二)学历、资历、专业技术岗位条件要求
申报助理工程师,应具备下列条件:
(1)硕士或研究生,或第二学士学位;
(2)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,聘任技术员1年以上;
(3)大学专科,聘任技术员2年以上,或工作3年以上;
(4)中等职业学校毕业,聘任技术员4年以上;
(5)无相同相近专业学历或学位,聘任技术员5年以上,并工作7年以上。
(三)继续教育条件
根据要求,申报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,每年应不少于80小时(公需课不少于24小时,专业课不少于56小时)。
(四)学历及专业要求
标准所称学历,必须是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;所称专业,是指评审范围内所涵盖的工程系列专业;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;并确保在职称申报评审期间查询时限在验证有限期内;具有国外学历学位人员,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(境)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过程中,严禁申报人员、相关单位存在“挂靠”行为;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、资历、业绩、经历、成果、单位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,实行“一票否决制”;提供弄虚作假材料的,取消当年参评资格,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,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职称;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,一律予以取消。
(二)实行电子化证书,不再发放纸质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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